【信息時間:2025-04-01閱讀次數: 】
天津市松江區佘山鎮各族人民區政府
通知公告
黃其付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、《附違反法建筑結構的不出去產認準書》,現因借助《九州群眾共合國民事案件法律反訴法》相關指定的另一個方案沒辦法送到,遵照《九州群眾共合國民事案件法律反訴法》第八15條的相關指定,向你通告送到《期限期限拆遷選擇書》、《附有失法建筑工程施工的不活固定資產判定書》,自愿出本公告格式之時起,路過二十八日,即被視為發送。
附屬品:
1、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
2、《附有失法房屋的不東產評定書》
二〇二5年3月每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