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信息時間:2025-03-26閱讀次數: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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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市松江區佘山鎮群眾政府部門
通知
陸曉春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03月20日作出《附有違法建筑的不動產認定書》,現因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五條的法規,向你通知通知答復《附有悖法古建筑的不走產舉證書》,自發性出本通知通知期限起,經歷過四十日,即即為答復。
掃描件:《附有失法房屋的不走產核實書》